一、 创业培训对象
有创业愿望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基础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团场常驻人员,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企业创办人和有志于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城镇失业待业的人员。都可以申请参加开办企业的培训。培训后实现创业分为创办企业和自谋职业两种形式。前者要在工商部门办理私营企业注册登记;后者是指在工商部门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或在社区举办非正规就业组织。
二、创业培训目的
(1)通过创业培训,培养、提高“创业者”的心理、管理、经营素质,增强其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对团场职工和失业人员中的“创业者”实施心理、管理、经营素质的培训,帮助职工、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创业的自信心。同时,对他们实施市场分析能力、市场竞争意识、组织管理能力的培训,增强他们驾驭市场的应变能力,造就一批成功的小老板。
(2)通过创业培训,实现就业倍增效应。部分团场失业人员通过创业培训成为小老板,开办了新企业或实体,在解决创业者本人就业问题的同时,也为团场创造了一批就业岗位,能帮助更多的团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实现就业倍增效应。
(3)通过创业培训,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对创业者进行培训,使这支新生的创业者队伍了解、掌握国家的有关经济法规,学习工商、税务、金融、科技、管理、劳动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帮助他们选准经营方向,减少经营投资的盲目性,从而提高创业的成功率,促进团场二三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 培训内容介绍
该培训班是为响应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倡导,专门为创业者量身定做的社会化创业扶持指导体系,目的是以创业促进就业。培训的内容包括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计划培训、创业计划书制定、创业过程以及各种手续的申办规程等,培训班还为学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等服务。创业需要技能根据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创业培训之法,给予创业者创业所需需求因此创新培训方式培养人才队伍是创新创业“抓根”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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