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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关于深化《网络媒体行业公约》的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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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媒体现状和本倡议的背景 近年来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网络媒体具有更广泛的参与性和自由度,大大扩展了信息的广度和传播力度。但是,众多网络媒体由于利益关系,纯粹的追求访问量而不顾内容的虚假错乱,致使网络上充斥着各种不良信息。 媒体本来是引导大众舆论走向和道德走向非常重要的环节,应该是弘扬正义、抑制邪恶的先锋,应该是倡导和平、打击反动的战士,可是看看我们的网络媒体现在都在做什么。 现象一:内容低俗无底线 低俗负面报道,新闻过度娱乐化。信息发布者“爆料”以吸引眼球的心态和接受者的猎奇心理,再加上网络传播速度的快捷,往往使得低俗信息甚至有害信息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打开手机版某浪某易某狐网站,尤其是读书女性社会猜你喜欢等栏目充斥着美女色情道德败坏的内容,娱乐汽车图片栏目更是用各种各样女同志的身体以及各种下流的语言来彰显其无所不及的低俗。 我们不反对媒体娱乐化,因为你本身就是个娱乐人的渠道,但是铺天盖地都是些低俗的花边新闻,只能引起人们对社会形象的反向追求和邪心恶念。 现象二:真假不分讹传讹 “网来网去”,报网串联,在网络新闻传播的过程中,经过那些长舌夫、长舌妇甚至是网络媒体平台的滚动加工,其信息的真实度与虚假性结伴而行。 某些新闻媒体不是立足于还原事实真相来报道,而是不经核实求证,以模棱两可、耍滑混淆、翻倍夸大事实的手法照比刊登。散布流言蜚语,以讹传讹,恶化舆论环境。明知是流言,还要在博客上互相转帖,放大效应。让人们对现在的网络消息产生极度不信任感,失去了最初网络媒体互动平台的意义。 现象三:负面报道无道德 负面报道中媒体职业道德失范是新闻传播事业发展到一个特定阶段的产物。许多媒体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胜利,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放弃道德操守,践踏新闻价值,大肆炒作负面新闻,不顾及当事人及受害者的尊严和隐私,添枝加叶,好像是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过一样,肆意宣扬。严重违背了新闻媒体的基本原则,使职业道德发生偏差,成为社会风气被污染的一大源头。 现象四:贬国抑民反社会 网络媒体暴光揭露社会黑暗面是国家和人民赋予它的职责和权利,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如果对一些黑暗、消极新闻的过度报道,不注重其中分寸就容易引起民众心理上的恐慌,加重消极或仇恨心理,进而引发社会矛盾。 一些网络媒体惟恐天下不乱,趁机制造社会混乱和恐慌,利用一些群众的无知心理,煽风点火,大肆宣扬炒作,乱上加乱,唯恐天下太平,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总而言之, 网络虽是虚拟空间,却也并非无限自由,其媒体肩负着巨大的社会责任, “不仅是报道新闻事实,也是在维护、传递、培养、创造、影响着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和普遍的社会风气”,其行为颇有道德示范作用。因此,网络媒体应具备过硬的职业道德, “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能因“无人监控”而缺位,也应受到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制约。 所以,为了重建社会道德,引导社会正能量,商帝国牵头制定《网络媒体行业公约》(点击查看公约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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