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外派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说明 外派培训旨在使本公司员工了解并学习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 第2章 外派培训申请 第3条 外派培训分类 1.公派培训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或业务发展需要,选派员工参加公司外部的培训及学习活动。 2.自请培训 员工为满足个人学习的需要,自行申请并与公司达成培训协议后,参加公司外部的培训及学习活动。 第4条 参加外派培训资格 1.申请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首先满足外派培训项目对受训学员的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一般情况下,申请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应至少已在本公司工作1年。 第5条 员工具备外派培训申请资格的均可提出外派培训申请,报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6条 员工外派培训申请须说明外派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性、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费用及受训人员名单等内容。 第7条 员工外派培训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外派培训手续。 第3章 培训形式及费用 第8条 员工可通过以下形式参加外派培训。 1.由政府行政单位举办并核定的技术职业资格评定方面的培训。 2.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特殊专业知识或技能培训。 3.派赴国外受训、参观或访问考查。 4.大专院校进修、在职学历进修。 5.MBA、EMBA进修培训。 第9条 员工参加公派培训的所有费用均由公司全额垫付,由财务部对垫付的培训费用造册备案。 第10条 员工参加自请培训的,其培训费用由公司按比例垫付,由财务部对垫付的培训费用造册备案。 第11条 参加外派培训的员工从培训合格或取得相关证书之日起,须为公司服务1~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培训协议约定。 第12条 受训员工在服务期限内离职的,应按比例赔付公司垫付的相关培训费用。 第4章 外派人员管理 第13条 受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外派培训主办机构的报到时间、上课纪律、考勤管理等各项规定。 第14条 受训人员在参加外派培训期间应注意自身言行举止,以维护公司形象。 第15条 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仅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停发。 第16条 员工因故不能参加外派培训的,应将详细理由书面呈报部门主管审核,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后方能退训。 第17条 员工擅自退出外派培训的,期间的培训费用及差旅费由员工个人自行负担。 第18条 员工应在外派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教材、书籍、学习笔记、培训记录、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送交人力资源审核,部分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 第5章 附则 第1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20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