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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为公司基本法那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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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益管理咨询师,五略管理法创始人 |
公元1998年,烟花三月,南国深圳,花团锦簇,春光明媚。 蛇口区明化中心的二楼会议室,《华为公司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最终稿审定会正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自1995年筹备制定《基本法》以来,历时两年多,动员公司数千名员工参与,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得到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基本法》反复修改,已经八易其稿。对这第八稿,华为公司二级部门经理以上的干部,每个人都认真地写下了自己最后的意见和建议。今天,审定通过《基本法》,是设计华为公司未来的大事,华为公司沉浸在紧张和庄严的气氛中。 只剩下最后一个议题:华为公司是否要在“公司的宗旨”中作出“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的承诺?信息服务业是一个有潜力、有前途的领域,也是电信行业最热门的话题。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公司大都兼营制造和服务。IBM公司的网络硬件部就是在提供网络产品的同时,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华为公司有必要在《基本法》中声明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吗?这不是约束自己,限制发展? 参加审定会的专家、学者和华为公司的高层领导为此展开了长时间的激烈争论。华为公司总裁任正非先生认真听完大家的争议和意见后站了起来,他激动地说: “我们决心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把自己的目标定位成一个设备供应商,就是要破釜沉舟,把危机意识和压力传递给每一个员工。通过无依赖的市场压力传递,使内部机制永远处于激活状态。” 任总停顿一下接着说道:“进入信息服务业有什么坏处呢?自己运营的网络,卖自己的产品时内部就没有压力,对优良服务是企业生命的理解也会淡化,有问题就会推诿,这样是必死无疑的。在国外我们经常碰到参与电信私营化的机会,我们均没有参加。当然,我们不参加,以后卖设备会比现在困难得多,这迫使我们必须把产品的性能做到最好,质量最高、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否则就很难销售。欲生先置于死地,也许会把我们逼成一流的设备供应商。” 终于,在一阵长时间的热烈掌声中,《基本法》诞生了,时值公元1998年 3月23日。 华为公司有了《基本法》,在承诺“将永不进入信息服务业"的同时,赫然写道: “华为的追求是在电子信息领域实现顾客的梦想,并依靠点点滴滴、锲而不舍的艰苦追求,使我们成为世界级的领先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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