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
【第9章】 客遗物品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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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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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区域内发现无主财物,应立即上交酒店保安部门。 2. 营业区域内发现的无主财物,应立即上交吧台,并做好详细记录,不得私自占有。 3. 若一般物品在一个月内未被失主认领,应及时交到当地派出所。 4. 在员工宿舍等发现无主财物,应立即上交宿舍长,并寻找失主。 5. 营业区域内发现的可疑遗留物品,不得轻易挪动,应立即报告经理,并由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报告酒店保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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