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
【第23章】 何平发言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系教授、系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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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力研究领域前三名,谦虚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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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持人,非常荣幸能够参加 2022 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我分享的主题 是碳汇与碳排放权,关于绿色金融的一点思考。刚才包括朱民院长和其他几位嘉宾 都系统、全面地讨论了绿色金融。我们认为绿色金融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市场化手 段” 。把“市场化手段”加了个引号,因为如果你从严格市场化的定义来看,我们 目前绿色金融产品,包括绿色贷款、绿色债券都属于准金融产品,因为里面的定价 不是市场化的。比如说绿色贷款,说降息 0.5,这 0.5 是怎么来的?是因为企业信 用评级采用了绿色手段带来了更低的违约率,使得 0.5 是合适的吗?并不是。这和 我们采用的财政手段、碳税没有本质区别,依然属于行政化的定价,所以我不认为 它是一种市场化的手段,所以我叫它准金融产品。这是我们未来绿色金融市场最需 要改进的地方,提升的地方。 未来绿色价格唯一的定价就是它可能带来企业利润上的差别或者违约率上 的差别,体现在绿色产品价格当中,但现在都不是。所以仍然处于准金融产品,不 管是 15 万亿绿色贷款,还是几万亿的绿色债券,都没有逃离行政化绿色定价。 要实现市场化的绿色金融我们需要建立统一的碳市场,所有跟碳相关的东 西都需要统一的定价。所有采用绿色排放技术的企业,因为减排获得的收益要直接 反映在融资成本上,我们使用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上。 所以简单谈一下碳汇和碳排放权应该存在怎样的关联。首先双碳目标实现 手段是各不一样的,碳达峰主要是减排,碳中和是减排+固碳。所以森林固碳是减缓 气侯变化的主要途径之一,固碳主要靠森林,当然现在有一些技术也可以固碳,但 森林固碳是主要途径,所以碳汇必然和碳排放权从宏观上有非常密切的关联。 所以理论上讲,化石能源的使用量和固碳量相等时,碳中和才能实现,我这是宏观上均衡的概念,所以在长期的稳态下, 自然生态系统碳蓄积和碳释放是基 本平衡的。但是,如果使用化石能源必然会带来额外的碳排放,无法避免。所以在 实现碳中和三四十年的时间里,我们必须系统规划林业发展,充分利用林业固碳, 必须用额外的森林种植才能吸纳额外的化石能源使用,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均衡条 。 所以林业碳汇,就是森林固碳的过程中产生的碳汇,一种金融产品或者计 量单位。怎么定价?和碳排放权怎么关联?这个很重要,所以我只是进行了一些简 单的思考。 碳排放权市场上有两类产品,第一政策制定者初始分配给企业的配额,另 外一类就是 CCER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我们就讲碳排放权和碳汇之间的关联, 碳交易市场是通过碳排放权的交易实现减排,在同等碳排放下实现最高的经济效益。 哪个企业因为用最低成本减排,或者同等排放量下取得最高的利润,它就是碳排放 权的边际价格最核心的。碳汇定价是激励植树造林实现固碳的,和碳排放权的目的 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碳汇该如何定价?我觉得这是个理论问题,是个机制设计问题, 所以我们是不是需要?我这里没有打问号。我们是不是需要建立碳汇和碳排放权之 间的关联?有没有必要?因为激励减排的同时可以激励固碳,碳排放权价格越高就 会激励减排,碳汇价格越高就会激励固碳,碳中和必须双管齐下,所以有可能我们 需要建立一种关联。 碳汇价格整体上应该和总排放额挂钩,因为总排放额越高我需要固碳的需 求越高,产品更高的激励要植树造林,保持排放和固碳之间的平衡,这是基本逻辑。 你要和碳排放权挂钩,要和总排放额挂钩,时间不多,讲一下设想。 如何建立碳排放权和碳汇之间的价格关联?就取决于碳排放权的分配。理 论上,碳中和状态下碳排放权分配总额和林业碳汇总额应该相等,这个没问题,或 者可以是一个固定比例,如果你有其他渠道固碳的话。你将碳排放权在林业碳汇的 生产者和碳排放的主体之间进行分配,就会影响固碳和减排的激励,也就是说你可 以说你产生一吨碳,给你多少碳排放权在市场上卖,一对几的比例。如果有更高的 比例分配给林业经营者时,就会产生更高的固碳激励,如果更多分配给碳排放主体,也会有更高的减排激励,企业需要花更多的钱,所以减排诉求更多,你固碳减排的 激励越大。最终状态下,碳中和状态下,把所有碳排放权分配给林业种植者这个几 率是最大的,所以需要建立完整的碳排放交易核算制度,需要把碳排放权在碳的生 产者,以及林业的生产者、种植者之间进行科学分配,或者确定碳汇和碳排放权的 转换比例,平衡整个社会固碳和排放的发展趋势和生产激励,我就说这些,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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